资产处听取实验中心周期报告
发表时间:2022-12-15
为更好贯彻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6〕3号)精神,了解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以下简称实验中心)2022年度建设情况,推动实验中心建设与发展,提升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,于2022年12月15日在行政南楼322会议室开展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2年度考核工作。
凌建明主任就2019~2022年的实验中心建设情况做了汇报,资产处周晔处长强调实验中心建设要联合汽车、电信学院等,并加强实验教材的编写,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给与肯定。